媒体调查称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遭遇蚕食
作者:贺超
截至2010年5月23日,新家电销售量在“以旧换新”政策促进下已突破500亿元,与往年相比有大额增长,政策作用明显。但同时,“骗补”、“倒卖凭证”、“买旧换新”、“旧家电回流”等现象屡屡出现。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监管,家电收旧企业倒卖“以旧换新”凭证,正蚕食着国家的财政补贴。
专家建议,政策实施一段时间后,应该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反馈意见,对政策进行调整修订,比如对政策适用的范围、对象、方式都要重新审视,这样才能确保一个好的政策真正发挥实效
□ 特别调查
法制日报记者 郭宏鹏 刘百军 法制日报实习生 范传贵
不久前,商务部向已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的省市商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在今年10月1日前将“以旧换新”政策覆盖到所有地市和区县。这是继今年5月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拟定方案,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以旧换新”政策以来,相关部门为这一政策注入的又一针强心剂。
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是“搞活流通、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之一,从2009年6月1日起,在9个试点省市试行。在这些地区,消费者可以将家中的老旧家电向收旧企业交售,然后由收旧企业开具“以旧换新”凭证,凭借该凭证去购买新家电,可享受新家电价格10%的国家补贴。
据统计,截至2010年5月23日,新家电销售量在“以旧换新”政策促进下已突破500亿元,与往年相比有大额增长,政策作用明显。有业内人士认为,家电销售额的直线攀升直接促成了“以旧换新”政策在全国的推广实施。
然而,与“成效明显”相对应的,是这个政策在实施中的乱象纷呈:“骗补”、“倒卖凭证”、“买旧换新”、“旧家电回流”等现象不时地在各地被媒体曝光。这不禁让人质疑,这项以国家和地方财政支出为支撑的惠民政策,究竟在惠民的同时,留下了多少漏洞遭不法商贩和投机分子的蚕食。
今年6月21日,《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下发,被认为将有效抑制试点期间发现的问题。国庆节前夕,商务部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会同财政、环保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家电以旧换新中违规违法的问题联手查处,严防“骗补”等现象的发生。但《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在调查中发现,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各种违规操作仍频频上演。
市场需求巨大
倒卖凭证成为渔利手段
福建省福州市是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首批9个试点省市之一,自2009年8月18日开始实施以来,拉动家电消费的成效颇为显著。但同时,福州市也多次被曝存在“骗补”、“身份证信息盗用”、“倒卖凭证”等现象。
在福州市鼓楼区,一名姓缪的市民2009年10月第一次在一家家电全国连锁企业参与“以旧换新”,换购了一台滚筒洗衣机。当他在今年6月第二次到该企业购买空调时,却被告知已经参与了11次“以旧换新”,超过了修订后实施办法规定的个人“5台”之限,无法享受补贴。另有一位老人,在两个月内被人冒名参与了11次家电“以旧换新”,也被拒于补贴之外。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前往福州市鼓楼区贸发局采访,该局商贸发展科李科长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现象。据他介绍,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试点期间,国家并未限制参与“以旧换新”的次数,而修订后的实施办法配套了限购令,明确要求在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内,通过政策购买新家电个人不超过5台,单位不超过50台。
据了解,正是修订后实施办法中的这条限购令,牵出了一条蚕食政策利益的链条。“由于试点期间,只有福州市本地居民才能享受‘以旧换新’,而在福州市生活的外来人口肯定也希望能得到补贴,家电商场为促进销售也会积极地为顾客想办法,这样就产生了对‘以旧换新’凭证的需求。”福州市一名参与“以旧换新”协调工作的官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而记者了解到,对“以旧换新”凭证的需求,并不局限于“外地人”,还包括家里没有旧家电的,以及修订的实施办法施行后需要购买5台以上家电的消费者。正是在这几类消费者的需求之下,家电商场及其销售人员、旧家电回收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都从中找到了渔利的空间。
“顾客没有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上日期,销售人员把身份证复印件多印几张,碰到外地的顾客就帮他办理了。”对于两名消费者被人冒名参与“以旧换新”,鼓楼区贸发局李科长向记者分析了一种可能性。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可能性极大,且广泛地存在于各大卖场中。
今年4月28日,刚刚搬新家的郭先生在福州市山姆会员超市看中了一台价格为1619元的空调,导购员称,如果做一下“以旧换新”还能再便宜160多元。当郭先生说自己并没有旧家电时,导购员立马表示这不是问题,并拿出纸笔来给他算了笔帐:“如果你有旧家电,可以便宜160元;现在你没有,那我可以帮你做,但是你要给我100元钱,因为我们要去买旧家电。”
能便宜60元,郭先生最终接受了导购员提出的方案,并当场兑现了60多元的补贴。但他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购机发票上,客户名称为“郑秀娟”,而非自己。记者事后多方查证了解到,导购员所称收100元购买旧家电,其实只是幌子,导购员所购买的是“以旧换新”的凭证,因为只有拿着事先已准备好的凭证,才能现场兑现补贴。
“私下交易凭证的事的确存在,一张100元、80元都有。”李科长告诉记者,这种现象在全国试点期间都存在,“旧的实施办法对这一块没有规范,基本属于默认,但新的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了禁止转让、出售‘以旧换新’凭证,并配置了限购令,就是为了制止一些利用‘以旧换新’的倒卖行为。接下来应该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
《法制日报》记者随后采访了福州市家电“以旧换新”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名负责人,他也表示由于现在福建全省都在实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地域及户籍限制不存在了,“以旧换新”凭证的需求就没有了,“这类投诉几乎都不会有,有的话都是试点期的遗留问题”。
政策尚有漏洞
收旧企业成凭证倒卖主力
倒卖凭证的现象真的消失了吗?
前不久,《法制日报》记者以商人身份,走访了福州市鼓楼区一家电器商场,接待记者的是一名“陈主任”。他了解到记者需要一台立式空调、3台挂式空调后,组合了一个优惠套餐,并表示如果做一下“以旧换新”,还能便宜900元左右。当记者告知自己没有旧家电时,他笑着说:“这都好办,扣掉300元钱,我们来做,只要你想要,我都给你做好,放心。”
最后,“陈主任”问记者,公司注册材料能否提供,记者称不方便,他立刻表示:“没问题,你如果没有,我给你提供。”
随后,记者又回访了郭先生购买空调的福州市山姆会员超市。记者称要一次性购买6台空调,希望享受“以旧换新”政策的优惠,但自己没有旧家电。导购员开始劝说记者自己购买旧家电来办理,但记者称嫌麻烦。导购员于是表示,可以问问能不能买到凭证,那样就快多了。
记者:“要找谁买?”
导购员:“收旧企业啊,只有他们才有这个。”
记者:“要不我自己向他们买?”
导购员:“一般人他怎么可能卖给你,这是违规的,被抓到就惨了。”
随后,这名导购员打了一个电话,通过电话后告诉记者,最近抓得很严,不好弄,劝记者还是自己买旧家电。最终在记者一再地坚持下,导购员才答应下来,让记者当天下午去购买家电,一星期左右领取补贴。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在线下交易频繁的同时,网络上的“以旧换新”凭证销售同样红火。记者在淘宝网上输入“‘以旧换新’凭证”,立刻跳出了上百条商品信息,主要以上海、广州、福建三地的交易最多,其中人气最高的为上海的一家网店,近30天内已售出247份。
根据网上的信息,记者与一家名为“迷你时尚百分百”、IP地址显示为福州市的网店取得联系,称要购买8张“以旧换新”凭证。这家网店的销售人员随后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操作流程:“你要提供身份证、电话号码,我们填好表格后帮你录入档案,然后我们上门送凭证给你,你给我们钱,80元一张。今天晚上就能送到你手上。”
记者看该店销售记录为零,于是故意讨价还价:“便宜点嘛,生意这么差还卖这么贵。”销售人员立即回复:“我们的凭证好(卖)得很,只不过都是当面交易,网上没有显示。”随后答应以75元一张卖给记者。
记者以担心凭证无效为由,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开证的公司。销售人员称:“我们开的肯定都是有效的,卖很多了。”聊天中他还透露,他们公司是一家中标的家电回收企业。记者随后从该公司安排派送凭证的业务员口中得知,该公司全名为“福州瑶海贸易有限公司”。据福建省政府网站公布的家电“以旧换新”中标企业公示名单显示,这家公司的确在列。
福州市鼓楼区贸发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接到多名消费者举报身份信息被盗用后,她也觉得“问题在于收旧企业”。
记者从修订后的实施办法中了解到,开具“以旧换新”凭证只需经过收旧企业一个环节。只要收旧企业收购了大量廉价的家电,就完全可以给自己开凭证。虽然实施办法中要求消费者要凭借真实身份证才能换取补贴,但正如“迷你时尚百分百”网店销售人员所描述,录入消费者信息的权限在他们手上,所以只要想购买的消费者事先告知身份证号码,然后再带上身份证去领取补贴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