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职人员未还清信用社贷款将被“三停”
经统计,山西全省农村信用社贷款中公职人员贷款或为他人担保贷款共计20.2亿元,已形成不良贷款9亿多元,不良占比高达44.6%。为此,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 《关于对国家公职人员逾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进行集中清理的通知》。9月29日,专项清理工作全面开展。明年1月1日仍未还清,将被停职、停薪、停岗。
此次清理的范围是:截至2010年6月30日逾期未还的国家公职人员及其家属的贷款本息,以及为他人担保的贷款本息。在具体实施中,将分阶段、分步骤进行,在10月31日前主动还清贷款的,农信社可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适当的优惠措施;有关部门可以减轻或免予对违规人员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11月1日后,未主动还清本人所欠贷款和为他人担保所欠贷款的公职人员,纪检监察、纠风部门将对其本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向其下发《责令还款通知书》。对2011年1月1日之后仍未还清贷款的公职人员,有关部门将按照人员管理权限的规定,对欠贷人员作出“停职、停薪、停岗”处理,“三停”期间,除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生活费外,剩余部分工资全部用于偿还所欠贷款本息,直至还清为止。 (记者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