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被指长期滞后 政企分配额增加
作者:贺超

何传伟在算账。他从1980年开始制作“家庭收支报表”,至今已持续30年。图/红网
本报记者张祥 实习生戴伊默 长沙报道
9月20日早上,76岁的何传伟把从菜市场买回来的猪肉和小菜放进厨房,照旧打开笔记本,在一张手绘的表格上记下菜价。这是他自制的家庭收支报表,每天登记收入和支出,这个习惯已坚持30年。
家庭收支报表显示:从1998年到2009年,他家的年收入基本维持在2万元左右,但如今不得不花钱购买比1998年贵了3倍的白菜。
2008年,湖南进入GDP万亿元省份行列,2009年,湖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中部居首位。但省委省政府显然已经注意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低于GDP增速。
这背后是无法回避的事实:我国收入分配改革长期滞后。
9月13日,温家宝总理在世界经济论坛第四届新领军者年会上再次强调,将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国家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呼之欲出,刚出台“四化两型”战略的湖南,该用怎样的姿态迎接收入分配改革中的利益博弈?细读“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这句被多次强调过的话,我们有理由思考:“方”在何处?“计”将何为?
9月19日上午,50岁的陈跃陵(化名)坐在办公室宽大的真皮转椅上,他再也不用像手下员工那样在一线辛辛苦苦地操作了。国企“领导”的头衔,加上每月4000多元的工资,让他有足够的时间摆弄收藏品:去全国各地的机票、在景点拍摄的风景照,或者30多年前在工厂劳动时使用的粮票。
和人们印象中的“领导”不一样,陈跃陵身材没有发福,陈说因为自己在工厂做过小工、当过兵、从过商,“苦了半辈子过来的人,难得发胖”。
1977年,陈跃陵17岁,在油漆厂做小工,“每月工资8元。三年后转为正式工,每月28元5毛,一年后涨到30元5毛。那时一碗光头米粉只要8分钱,加肉1块2。”上世纪80年代,陈跃陵不记得具体是哪一年,他去银行存了80多元钱,那是他第一笔积蓄。
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陈跃陵在油漆厂有了干部编制,月工资渐渐涨到200多元,此后,这个数字变成400、600、800。2000年左右,陈跃陵的工资超过1000元,而到2004年,陈跃陵的工资突破2000元。如今,陈跃陵的固定工资超过4000元,还不包括奖金、福利,“这个收入,在长沙最多算中等水平,比我工资高的大有人在。”
今年7月1日起,湖南上调最低工资标准。陈跃陵为单位职工加了工资,大楼保安的工资也涨到850元。
陈跃陵相信,他口中这一连串跳跃变化的数字,可以折射出湖南人收入增长的大致脉络,其背景,是GDP的持续增长。2004年湖南省GDP总量为5641亿元,2009年增至1.29万亿元。
对普通人来说,以“亿”为单位的GDP数字,可感知度究竟有多高?也许,不如何传伟的账本来得直接。
9月20日,何传伟拿出自己制作的“家庭收支报表”。弥足珍贵的是,他记录了从1980年至今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化。这源自他的工作习惯:他是衡南县粮食局下属粮站(如今已改制)的退休干部,从事了一辈子财会工作。
何传伟的“家庭收入报表”写着:2004年衡南县茶市镇每斤白菜售价0.2元,2009年每斤白菜涨到0.8元。
从2004年到2010年,陈跃陵的工资在6年里涨了1倍,而何传伟家每天要吃的白菜,6年里涨了3倍。
何老还记录着:1998年,大米价格约为每斤0.85元,2004年涨到每斤1.25元,而2010年上半年为每斤1.65元;1998年猪肉每斤5元,2004年每斤7.5元,2008年猪肉价格猛涨至每斤12元,2010年上半年每斤10元……
何传伟指着“报表”说:“2004年前后,工资涨得挺快,物价比较平稳,但之后,物价涨得就快了。我记录的消费价格变化还不包括房子,我住的单位房,不用买房子。现在房价高,很多人都有买房压力,这项消费才是重头。”
劳动报酬占比过低
何传伟已退休多年,在衡南县茶市镇,每月1000多元退休工资足够他和老伴过日子。
从他的账本可看出,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赶不上白菜价格增长的速度,甚至还赶不上GDP的增速。
统计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根据2009年统计公报,全省当年GDP比上年增长13.6%,当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10元,增长8.8%;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3%。当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84元,比上年增长9.1%;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5%。
长沙市天心区一家机械厂的收入分配,可为上述数字做更为直观的注解。
2006年,第一次进入该厂工作的刘志为每月工资是700元,如今,刘志为已是车间班长,每月工资仍未超过1200元。该厂有工人21名,工龄最长的“老师傅”每月工资可接近3000元,新手工资只有900元。这个数字,和2006年相比“没有增加多少”。工厂2006年的营业额为70多万,如今“已超过200万”。
机械厂老板“赵老三”坦承:“这几年确实没怎么涨工资。”他并不认为自己“抠门”,“和几年前相比,现在材料价格上涨了多少?水电费、厂房租金、运输费涨了多少?还要请客户吃饭,一顿饭没有几百上千,生意谈不下来,现在的成本和以前不能比了。工资涨得太快,我的厂子迟早倒闭。”
工厂能赚多少钱?并不是赵老三一人说了算;工人能拿多少工资?赵老三自己就能决定。
“赵老三”之言,正应和了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王东京的观点:“难题在于,要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就得减少其它收入的比重。因为企业初次分配将收入分成了三块:工资、利润与税金。若工资比重提高,其它两项的比重就得下调,别无他法,不可能三全其美。”事实上,工资、利润和税金,无论分割“蛋糕”的比例如何调整,实质上都是工人、企业和政府三方的利益博弈。
7月6日,《观察与思考》杂志发文指出:有数据表明,在国民收入三大分配主体政府、企业、居民中,目前我国的分配比例是33:30:37;改革开放初期,这一比例曾经是24:20:56。“国家和企业分得多,居民分得少,是我国现有分配格局的最大特点。”长期研究国民收入分配的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说。
有专家疾呼,居民收入增长比例过低,意味着民众没有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长此以往,居民的消费能力将下滑,中央提出的拉动内需的要求也将成为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