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靓妹宝岛行:“学术腐败”和“性侵犯”

*提 示:*董梦杭,2008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现为 该校国际新闻专业研究生。2009年9月,董梦杭受台湾中央大学之邀,在该校法律与政府研究所做研习生半年,她是大陆赴该台湾中央大学研习的第一位研究生。新华网台湾频道从今天开始刊登董梦杭在台湾半年的所见所闻和所感。
“学术腐败”和“性侵犯”
“台湾学术圈两件事情不能碰:第一,学术腐败;第二性侵犯”。这是所长第一次给我们开班会时说的话。
他说,“如果你触犯了这两项,谁也帮不了你,不管你的背景有多大,不管你有多大的才能。只有两个字送你:走人!”
所长的这番话让我记忆犹新。对于“学术腐败”,我原以为自己早已理解了,但在台湾学习的日子让我明白“学术腐败”的全部内涵。
来台湾前,我认为论文中资料来源没有标明出处才是“学术腐败”。后来才知道,“学术腐败”的含义不简单如此,它还包括做学问的态度;包括为了追求省事,本来数据不全,却恣意编造的行为;包括推理不严密;甚至包括方法运用不得当……。总之,一切不老实做学问的行为都属于“学术腐败”。
老师们每次上课都要反复强调“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学问”,有的老师甚至给我们发了模板,什么样的文章才是好文章,什么样的语言才是论文应该有的文笔。“学术腐败”的理念已经让我刻骨铭心。
学术圈不能碰的第二件事是:“性侵犯”。
当所长开班会提到“性侵犯”三个字时,我超级惊讶。在我看来,这三个字是非常难以启齿的。在大陆,大家心知肚明就好,谁也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当做规范来讲,尤其是针对学生。
后来,和同学的聊天中,我问:“大家在公开场合谈论“性侵犯”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同学都说这个问题是很严重,以前在台湾,女性就是因为害羞和胆小,被很多坏人钻了空子。现在大家维权意识变强了,即使只是语言上遭到侵害,也会告上法庭,而且多半会胜诉。
据说一位知名教授几年前被学生状告性侵犯,学生胜诉后,学校把那位教授开除了,学术圈也再没他的容身之地了。教授不停上诉,几年后,经查实被判无罪。亲朋好友全家非常高兴,以为苦尽甘来。正要回学校复职,却没想到教授被检查出癌症晚期。
同学说像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在台湾,男老师通常不会单独和女同事或者女学生在一起,即使迫不得已在一起,房门也是一定会打开的,为的就是避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