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进入“读秒倒计时”
作者:范凌志
6月的山城重庆暑意渐浓。众所瞩目的两岸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29日将在这里登场。作为本次会谈的“重头戏”,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由此进入“读秒倒计时”。即将见证这一历史时刻的仲夏山城,在两岸各界的“聚焦”下,又平添了几分热度。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针对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所作的特殊安排。“签署这份协议是两岸经贸交流20多年的必然结果,也是日益扩大的两岸经济规模所必须的制度化安排。”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张冠华说。
在两岸交流发展的大潮中,签署一份这样的协议可谓酝酿已久。早在2005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历史性的会谈后共同发布的“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即明确提出“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其后,两岸有识之士不断探讨和呼吁,两岸应以签署协议的方式建立经济合作机制,实现经济关系正常化,推动经济合作制度化。
2008年两岸关系实现历史转折后,台湾方面提出希望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同年底,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我们期待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推动经济合作制度化,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奠定更为扎实的物质基础、提供更为强大的经济动力。两岸可以为此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大陆方面稳步践行着胡总书记的宣示和承诺。2009年12月,两会领导人在台中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将这项协议纳入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
随后,两岸双方在两会框架下,本着“先易后难、求同存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启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协商进程,并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2010年1月,关于ECFA的两会首次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举行。双方就协议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商谈工作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取得多项共识。
“双方一致认为,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两岸展开进一步的经济合作,有利于两岸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国际经济激烈竞争的挑战,有利于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有利于增进两岸人民的福祉。”商谈公报写道。
随后5个月里,两会又分别在台湾桃园和北京举行了两次专家工作商谈,渐次敲定协议文本构成、早期收获计划等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