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四大弊案今二审宣判 自认获保释机会为零
作者:朱稳坦

资料图:2009年9月11日下午,涉及公务机要费、龙潭购地、贪污等案,陈水扁、吴淑珍夫妇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许多台湾媒体制作小看板,在台北地院内介绍陈水扁等涉案情况。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中新网6月11日电 综合报道: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公务机要费、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及洗钱案等四大案,台湾高等法院将于11日二审宣判;同时,11日上午11时也将召开陈水扁的延押庭,决定是否让陈水扁交保外出。这将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机密外交款”案被判无罪
经过将近9个月的审理,陈水扁被控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8日宣判陈水扁无罪,颇令外界讶异。
当初检方起诉的罪名是“贪污治罪条例”的侵占罪,最高可达无期徒刑,不过法院审理后判决陈水扁不涉及侵占,因此无罪。
据了解,去年9月22日台湾特侦组起诉“机密外交款”案,指控陈水扁从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间,先后11次利用“外交出访”机会,将台当局涉外部门每次提供给台当局领导人的10万美元零用金,每次扣留其中 3万美元,汇往海外供儿子陈致中留学使用。
尽管陈水扁在“机密外交款”案中被判无罪,但是号称“世纪大案”的陈水扁家族四大案,究竟陈水扁、吴淑珍是否会被重刑,仍是外界瞩目焦点。
二审宣判前夕 “海角7亿”汇回1.4亿
台湾检方特侦组表示,扁家6月8日再从瑞士汇回100万美金到特侦组指定账户。目前扁家总计已汇回美金452万余元,合计约1.4亿多元台币。
据悉,台湾高院合议庭曾经要求陈水扁之子陈致中需将“海角七亿”汇回台湾,陈水扁才有机会交保;5月21日,瑞士才有扁家第一笔100万美金汇回台湾,27日汇回第二笔100万美金;6月2日汇回两笔共美金152万余元,8日第四笔同样汇回100万美金。
法界人士指出,合议庭要求扁家汇回“海角七亿”,同时扁家在瑞士威格林银行另有5.7亿台币,扁家在海外的资产远大于台湾名下资金,汇回1.4亿余元台币,只是小数目。
岛内媒体分析说,合议庭已谕知,若扁家海外款全数汇回,陈水扁交保机率很高,为何扁家汇款进度缓慢,这可能是扁家意图以小钱展现诚意,目的还是想用“海角七亿”抵陈致中之罪,减其刑以换取自由之身,参选大高雄市议员选举,企图重振扁家声威,继续在政坛上呼风唤雨,串联更多党内力量及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