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明确表态 ECFA不得作为“公投”的提案
作者:李柏涛
6月3日公审会将审议ECFA“公投”案。党政人士31日表示,“陆委会”与“经济部”已表明台当局态度,主张涉及租税、投资为主要内容的ECFA,不得作为“公投”的提案。图为“行政院公审会”召开台联ECFA“公投”案公听会情形。
据台湾媒体报道,6月3日公审会将审议ECFA“公投”案。国民党党政人士31日表示,“陆委会”与“经济部”已表明台当局态度,主张涉及租税、投资为主要内容的ECFA,不得作为“公投”的提案。
“行政院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简称公审会)27日针对台湾团结联盟所提“你是否同意台当局与中国(大陆)签订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公投”案举办公听会。
“陆委会”与“经济部”代表在公听会主张,ECFA包含“租税”及“投资”事项,不得作为“公投”的提案;且两岸签署ECFA后须送“立法院”审议,审议通过后才生效,“立法院”完全监督,没有再“公投”必要,认为公审会应驳回“公投”案。
党政人士说,“陆委会”与“经济部”已清楚说明台当局的态度,对于ECFA“公投”最后的准驳结果,台当局尊重公审会的决定。
对律师陈长文日前质疑台联“公投”提案矛盾的投书,党政人士表示,台当局部门事前并不知情。但这篇文章的确点出台联“公投”案的问题,“用同意的提案包装反对的立场”,明显欺骗连署的民众,也是对民主制度的算计与不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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