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66个政党多数不运作 当局拟提高建党门坎
作者:范凌志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内政部部务会报”今天将讨论“政党法”草案。台媒称目前岛内共有166个政党,多数都没有实际运作。台当局“内政部”的草案,将政党成立的门坎,由现行“民众团体法”规定的30名以上党员申请,提高到300人以上申请才能成立。
据台“内政部”提出的版本,岛内政党内的党主席、党代表、地方党部主委等党职选举都将纳入规范,如有贿选等情事,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30万以下罚金。
草案中明订,岛内政党不得投资或经营营利事业,已有投资者必须在“政党法”施行两年内将其出资转让或交付信托。草案还明订,岛内政党不得在机关、法院、军队、学校设置党团组织;政党补助金部分,只有在台湾民代选举中获得5%以上得票的政党,才能得到补助金。
目前岛内共有166个政党,多数都没有实际运作。台当局“内政部”的草案,将政党的成立门坎由现行“民众团体法”规定的30名以上党员申请,大幅提高到300人以上申请才能成立。草案同时规定,如连续4年未召开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或没有推荐候选人参加县市级以上公职人员选举,就视为解散。
报道指出,台当局“内政部长”江宜桦昨天在一场座谈会中,首次公开“内政部”研拟中的草案。岛内多位与会学者表示,依照台湾现行的选举制度,理论上3%的选票就可以分到一席不分区民代席位,所以台当局应考虑降低政党补助门坎。
责任编辑:范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