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大陆学生与台湾人结婚得“走人”
台湾“内政委员会”再爆蓝绿推挤冲突,主席张庆忠的衣服被“绿委”林淑芬差点扯下来。(中评社黄惠玟摄)
环球网5月11日消息 对于大陆学生赴台求学若与台湾民众结婚可取得台湾“身份证”并工作。台“教育部长”吴清基表示,会在“大陆学生赴台办法”中规定,如果发生此情况大陆学生将不能继续留在台湾求学。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立法院”内政、教育及文化委员会10日联席审查有关采认大陆学历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草案”。民进党“立委”邱议莹称,大陆学生来台如果与台湾民众结婚,接下来就有可能以“依亲”资格取得“身份证”,也可以在台湾打工、工作。
据报道,吴清基表示,陆生赴台的目的是求学,一旦结婚则是不符合原本赴台目的,就不能继续留在台湾求学。“教育部”会在“陆生赴台办法”中明定相关规范。
邱议莹认为,目前对于大陆学生来台不得与台湾民众结婚没有法源依据。因此,她主张除了“三限六不”(限校、限量及限域,不加分、不影响招生名额、不提供奖助学金、不允许校外打工、不可考照、不可滞留台湾就业)入法外,还必须将“不得使用简体字”、“不得与台湾人结婚”等规定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