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姓潘金莲的潘!” 男子涉嫌辱公务员被诉
作者:范凌志
中新网4月9日电 台湾台中县府农业处畜产科长潘春英取缔私宰,业者质问“妳叫什么名字”,在旁的业者詹东兴以不屑语气说“是潘金莲的潘啦!”潘春英认为受辱提告,检察官认为潘金莲“是荡妇的代名词”,依侮辱公务员等罪将詹起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潘春英表示,詹东兴等人骂她“潘金莲”只是“小case”,事后提告是想捍卫基层公务员的尊严,却也引来不少“压力”,希望她撤回告诉;坚持如今有了结果,检察官起诉被告,给基层公务人员更多信心,也鼓励基层坚持做对的事,不要怕威胁。
六十二岁的詹东兴则辩称,他并没有对潘春英说“妳就是潘金莲”;因为旁人在问“那么凶的科长姓什么?”他直觉想到比较有名的潘金莲,才脱口说“是潘金莲的潘”,没有侮辱的意思。
起诉书指出,去年七月间,潘春英会同警方到台中大雅乡取缔私宰鸡鸭业者,引起詹东兴等人不满,恐吓说“这个人住潭子,明天叫一些人去他家拜访一下”,并鼓噪关上铁门不让他们离去。群众问潘春英姓名,詹东兴以污蔑的语气说“是潘金莲的潘啦!”
詹东兴表示,当时他的阉鸡全被没收,建筑物也被拆,心中气愤,才会说和其它的业者一起去向潘春英分饭吃,并无恐吓之意。
检察官王捷拓说,是否特意羞辱对方?须从当时的语调、表情、气氛来判断,被告当时以不屑口气贬低潘春英人格,并不是在介绍她,因而认定是故意污蔑。
责任编辑:范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