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院”党团称5日将通过美国牛肉条文修改
作者:范凌志
中国台湾网1月3日消息台湾“立法院”5日将处理攸关美牛进口的“食品卫生管理法”草案,蓝绿党团表示将如期按协商结论修改规则。若因此影响与美国关系,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说,修补与美国关系行政与“立法”都有责任。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美国牛肉进口有关规定修改一波三折,“立法院”上周终于达成共识,同意国民党团提出的“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1条修正动议,“第1项有害人体健康之物质,包括虽非疫区而近10年内有发生牛海绵状脑病,或新型库贾氏症病例之国家或地区牛只之头骨、脑、眼睛、脊髓、绞肉、内脏,及其它相关产制品”,不得输入、输出或贩卖。
另外,民进党团提出两项附带决议也排入5日“立法院会”表决,一是修正条文所定地区或国家,所进口的牛肉及其相关产制品,应限定在30个月龄以下牛只牛肉及其相关产制品。二是基于维护民众健康权益并尊重公民参与政策的权利,在消基会等民间团体所发起的“公投”案未经民众复决前,带骨牛肉不得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