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院检察长:有检察官因打黑被打断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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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昨做客人民网,直面张明宝案周久耕案及职务犯罪等热点话题
昨日下午4点,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安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两个多小时的访谈时间里,徐安不避讳网友提及的任何话题,对“张明宝案”、“周久耕事件”、“彭宇案”等谈了自己的看法,精彩言论迭出,不少网友因之大呼过瘾。
徐安1952年9月出生,江苏丰县人,吉林大学本科毕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
1982年2月到公安部办公厅工作;2000年3月任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党委书记;2001年兼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2007年12月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08年2月任现职。
关键词
检察机关非常慎重很早就介入
“张明宝案”
检察长徐安在网上与网友们交流不久,“南京6·30重大交通事故张明宝案”很快就被网友提及,一位取名叫“蜜茶”的网友尖锐地问到:“张明宝酒后驾车造成五死四伤,结果仅仅被判了无期,这起案件是否存在着暗箱操作?”对此问题,检察长徐安毫不避讳。
他表示:对法院的审判监督这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但对法院的监督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具体来讲,南京‘6·30’事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思考”。他说,由于张明宝在深度醉酒的状态下造成这样严重的事故,五死四伤,给很多家庭造成了不幸,给一些家庭留下了很多痛苦,这不是一时能够去除的。正因为这样,检察院在批捕过程中,都高度负责认真对待,南京市检察院更是比较早就介入到该案件当中,了解案情、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充分审查。因此,在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就认为,对张明宝酒后驾车不能以一般的交通肇事罪来对待,他的行为不同于一般的交通肇事,而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进行起诉。
关键词
网络监督也需纳入法制轨道
“周久耕事件”
“说起周久耕事件,我们觉得这和一些网友关注周久耕的所做所为、对他的行为进行监督,并且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是分不开的,所以还要感谢我们的网友。”徐安表示。他认为:网民对一些腐败的官员、对一些社会不公平的事情进行监督,也表明群众法制意识、监督意识日益提高,“这是个好事”。
但徐安同时强调:“作为我们执法部门、司法部门,查处案件比较依据事实,必须要有证据,不能够仅凭网上的一些议论、一些传闻,就限制人身自由,我们就信以为真,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他介绍,“周久耕事件”一方面得力于网友的监督、反映;另一方面,南京市纪委启动了党内监督的程序,调查发现了他的违纪问题,又移交给检察院。检察机关经调查后,取得了充足的证据,最后确认他受贿、贪污一百多万。“依据这个事实、证据,我们才对他进行判刑。起诉书上写的那些事实,并不都是网友们议论的,网友并不了解这些。”
“所以,网络舆论监督还需要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比如说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级检察院都建立了网上举报的网站,也希望网友们有线索和有需要投诉的问题,通过网络进行专门反映。”徐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