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藉毒犯死刑判决显示中国法律公正与权威
作者:朱稳坦
国际在线报道 (记者 林凌):英国籍毒贩什肯·阿克毛29日在中国新疆乌鲁木齐被注射处以死刑。针对英国方面提出的抗议,中国法学专家3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司法部门对英藉毒犯的死刑判决显示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中国的司法独立性不容外界干涉。
2007年9月12日凌晨,阿克毛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杜尚别市携带4030克海洛因乘坐国际航班抵达中国新疆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入境时被抓获;2008年10月29日,阿克毛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2009年12月21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驳回阿克毛的死刑上诉,维持原判。12月29日,阿克毛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被注射执行死刑。
阿克毛被执行死刑后,英国首相布朗发表声明称对此事表示“震惊”和“失望”。英国外交部召见了中国驻英大使傅莹,提出抗议。针对英方的态度,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29日表示,中方对英方的无端指责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任何人都无权对中国的司法主权说三道四,打击毒品犯罪是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心声,我们对英方无端的指责表示强烈的不满和坚决的反对,我们敦促英方纠正错误,避免给双边关系造成损害。”
中国驻英国大使傅莹在答复英国媒体的声明中称,根据中国法律,海洛因走私量超过50克,即可以判处死刑。而阿克毛携带的4公斤多海洛因毒性足以让2.6万人死亡,拆散无数个家庭。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先生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对英藉毒犯的死刑判决显示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他说,对毒品犯罪予以严惩,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而且本案适用属地管辖原则对阿克毛进行审判,是符合中国和世界各国法律通行的原则。
刘仁文说:“现在各个国家以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和保护原则作补充是通行的。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在我们的领土上犯罪,属于我们的刑法管辖范围。假设本案的被告人是外交官或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工作人员,这种情况我们的刑法有例外规定,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但是本案被告不是属于这种情况。”
据介绍,中国虽然没有废除死刑,但在有关死刑罪犯的审判中非常谨慎,而且数量有限,所有死刑判决都需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阿克毛被羁押和接受审判的全部过程中,其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有关待遇依法得到了充分保障。中国司法机构还专门为他配备了翻译,详细录取了本人口供。中国外交部也知会英驻华领事馆,同意其派员与案犯接触谈话,了解详情。
针对英国政府围绕阿克毛一案展开的游说,法学专家则认为,任何国家的司法独立性都不容干涉,在法律面前应人人平等,绝不能因他的国籍而享受到特殊待遇。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先生表示,由于英国法律并没有死刑判决,因此英国媒体和人民对此案的情绪可以理解,但各国应当相互尊重司法独立,不得干涉他国的内政。“各个国家由于历史、文化、经济、等情况的不同,刑罚制度有很大的差异性。在这种情况下,国与国之间还是应当尊重对方的司法主权,互相尊重对方的执法体系。这也是一个互相借鉴,学习的过程。如果任何一方纯粹从自己的刑罚制度出发,采取一些过于激烈的指责,也不利于彼此的沟通和互相的借鉴。”
责任编辑:朱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