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第3波起诉23人 陈水扁一家4口全在列

资料图:扁案二审 台“高院”提讯[图片](https://>陈水扁(<a href=)来源:台湾TVBS电视台)
中国台湾网12月24日消息台湾特侦组侦办二次金改、洗钱等第3波扁案,今天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23人。陈水扁夫妇、子女陈致中、陈幸妤一家全遭起诉。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根据特侦组公告名单,遭起诉者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幸妤、陈致中、黄睿靓、吴淑珍胞兄吴景茂、大嫂陈俊英、前陈水扁办公室资政吴澧培、办公室主任马永成。
企业家方面,元大集团创办人马志玲、前元大金控总经理马维建、营运长马维辰、前元大证董事杜丽萍、前开发金控总经理辜仲莹、财务长邱德馨、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国泰金控副董事长蔡镇宇、前高兴昌监察人吕和霖、前国扬董事长侯西峰、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高兴昌董事长吕泰荣,以及吴杰、李明贤共23人。
包括马志玲太太杜丽庄、前陈水扁办公室专员陈镇慧、升恒昌负责人江松溪,以及升恒昌总经理吴锡显、泰伟电子董事长杨南平5人,则获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