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一国企发通知作废职工百万元股权
中国青年报12月11日报道清晨,北风中的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街头,一名老人穿过人群沉默地来回踱步,不时扶一扶自己的小黑帽。
有人经过他身边,拍拍他肩头说:“老刘啊,今天靠你咯。”
在他们身后是绑在法院门口两棵秃树上的红条幅:“股权就是财产权,归还我们的股权”。
这里的大多数人是一生中头一回上“公堂”。
“我们126人要起诉,被告……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政府与沈大线缆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产权转让协议无效,2004年的改制是无效的。”54岁的退休职工刘树清在法庭上一字一顿,缓缓地说。
200多张总值百万元的“废纸”
100多名职工兼股东要告倒的是一份《股权作废通知》,因为这份通知不仅作废了他们大笔财产,还间接让他们中很多人失去了工作。
2004年,在大城县政府批示下,国有控股的沈大电缆公司改制重组。原公司总经理孙继续及其他23人出资买下了公司,构成了新股东。
当时,众多1994年当上股东的老职工,在10年后下岗了。原因是改制后的公司提出“鼓励”在职职工入股,至少两万元。
“俺们也愿意上班,但财务那儿交不出两万元,就上不了班啊!只有几个重要工种的工人,没交钱也留下了。至于其他一些大半辈子在厂子的人,没钱就是一脚踢啊。”头发花白的铸工王俊苓说。她1971年进厂,1994年入了6000元的股,也是老股东。
老职工马世成曾去办公楼找孙继续,“我说老孙,我给老伴看病看得没钱了。可我总得上班,总得活着吧?你看,我有7000元,再借些钱凑成一万元,算我入半个股行不行?孙继续说不行,必须得交两万。”
如今马世成的老伴已病逝,他成了低保户,每个月的全部收入是130元。
2008年8月,股东职工们起诉了改制后的公司,而沈大公司辩称他们“已经没有”要求权利的“资格”,证据是一纸1999年的《股权作废通知》。
这则职工们说从来没见过的通知,如此写道:“各车间、部室:1999年4月25日我公司第二次改制动员大会后,县政府已批准进行改制,自新股东入股之后,原股东持有的《大城沈大电缆有限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作废。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