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涉案逾千万的跨省票据诈骗团伙三人被判重刑
新华网沈阳12月9日电(记者范春生)一个跨省作案团伙,通过购买假汇票进行金融诈骗。日前,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这个团伙的三名被告人安泰虎、姚勇、张祖森均犯有票据诈骗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13年和有期徒刑10年,并总计处以罚金35万元。
据介绍,三名被告人分别来自三个省份。其中,今年42岁的安泰虎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姚勇也是42岁,是河北省清苑县人;张祖森则来自河南省沁阳市,46岁。由于这个团伙的另一名成员河勇哲已在公诉期间因病死亡,法院裁定对其终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10月,安泰虎、姚勇、河勇哲勾结在一起,预谋用伪造的银行汇票承兑汇票进行诈骗,并由姚勇联系购买假汇票,由河勇哲联系银行办理贴现。同年12月初,安泰虎、姚勇在河南郑州找到张祖森,并用3000元从张手中购买一张面额为950万元的伪造银行承兑汇票。
2008年1月4日,姚勇、河勇哲等人找到居住在辽宁省辽阳市的谢某(此人另案处理),让谢某帮忙在银行办理汇票贴现,答应办成后给谢某高额好处费,并将那张950万元的伪造银行承兑汇票交给谢某。同年1月8日,谢某在辽阳市东街的一家银行支行用这张假汇票贴现了916万元。
法院还查明,2008年1月20日,姚勇、河勇哲又以9000元的价格,向张祖森购买了一张500万元的伪造银行承兑汇票,交给谢某办理贴现。谢某办理贴现时,银行查询这张汇票系假票,未给予贴现。至此,这起跨省票据诈骗案暴露。
去年2月,安泰虎、姚勇和张祖森等先后落网。这个团伙第一次办理汇票贴现的916万元巨款,已全部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银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安泰虎、姚勇、张祖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而使用,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均已构成票据诈骗罪,应依法惩处。其中安泰虎在这个团伙中处于主要地位,但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回,没有造成损失,故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