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电价上涨两大电网将增收730亿 利润大洗牌
作者:贺超
两大电网明年增收730亿
长江电力上调水电上网电价
本报讯(记者肖年红)国家发改委宣布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昨日,本报记者特邀长江证券电力行业研究员虞亚新进行深度分析。他认为,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略超此前2.5分预期,预计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两大电企2010年增收730亿元。
两大电网明年增收730亿
据悉,2008年国家发改委分别于7月1日和8月20日对电价进行了两次调整,其中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了4.14分;考虑到下游承受能力,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只将上网电价上调了2分/千瓦时,销售电价未作调整,使得电网企业出现大幅亏损。
虞亚新认为,本次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略超此前2.5分预期,销售电价调整将顺利传导电网企业背负的历史负担,有利于电网企业的正常经营生产,但销售电价于2009年11月20日开始执行,因此对电网企业2009年业绩影响有限。
他说,根据2008年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分别销售电量21234.83亿千瓦时和4826亿千瓦时测算,两大电网企业2010年有望增加收入595亿和135亿,增收约合730亿元。
火电差异调整利润“大洗牌”
2008年8月20日的电价调整采取了一刀切的提价方式,东西部电厂盈利能力分化严重。虞亚新认为,本次上网电价主要是火电企业间的差异性调整,有利于实现利润在发电企业内部的有效分配,从而实现煤炭资源的合理分配。
此前,山西省内电力企业由于省内煤炭主要供应东部沿海而价格偏高,导致部分电力企业不得不去省外采购。东部沿海地区在煤价下降、海运费下调以及利用小时率先反弹等多重利好因素刺激下,电企盈利能力有了大幅改善,毛利率水平超过2007年水平,但西部高耗能地区受优惠电价和利用小时大幅下滑影响,电企盈利能力恢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