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司长称中国社会还未学会行善
中国经济周刊10月26日报道 近年来,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在中国日益受到重视,实际情况却并不乐观。
中国社科院10月18日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09)》指出,从2008年分析结果看,我国100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仍然较低,94家企业的社会责任平均分为31.7分,整体处于“起步”阶段。
调查数据显示,中央企业和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远远领先于民营企业、其他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此次评价的中国100强企业包括80家国有企业、11家民营企业和3家外资企业,其余几家为军工企业。国有企业平均得分33.1分,民营企业为29.6分,外资企业为2.7分。
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与会政经界代表在给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现状打分(满分五分)时,纷纷给出了不高的评价:平均得分3.5分,无一超过4分,给出2分的也不在少数,整体表现刚刚跨过及格线。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对此表示,中国不少大型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良好,而许多中小企业表现还不及格、不断出现各种丑闻,使得社会降低了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普遍评价。
与会者认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整体表现不佳且不平衡,一方面是责任动力不足,仍有赖于外部力量的推动;另一方面也有技术性原因,如缺乏制度的约束等。为改变现状,中国企业亟须践行“中国式责任”。
企业把污染甩给社会
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最近一段时间,各地频频爆出重金属污染事故,除对当地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损害之外,还间接暴露了企业与政府机构和当地群众之间的矛盾。“一个冶炼集团的老板由于造成企业周围数百儿童血铅超标而被司法机关逮捕,当记者采访他的时候,他告诉记者说他知道污染会造成周边儿童血铅超标,而且他在很多地方都办过冶炼厂,但是他有一个准则,就是五年之后就搬家。因为如果不搬家,后面的污染问题就会显现。”杨朝飞说,“本来这个五年到来的时候他也想搬,但当地政府非常热情地挽留他,他也因为非常优惠的政策而没有搬,在第6、7年的时候发生了问题。”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企业对污染有一定的认知,但企业家的责任几乎完全丧失。”杨朝飞告诉记者,“企业追求经济利益,降低成本是天经地义的。但降低成本是要靠技术的进步,而不应该把企业的成本外部化,该治理污染不治理污染,把污染甩给社会,伤害老百姓,最后政府还要出钱治理。”
安监总局法规司彭玉敬副司长同样指出,在工业化初期,事故是多发的,是快速上升的,到工业化中期事故达到一个顶点,而后工业化时代事故发生总量由高速发展到趋稳。“有一种观点认为,我们躲不了这个规律,那么政府和企业就不一定有必要如此高调地、强势地、高压地采取措施。这种观点是不负责任的。既对中国不负责任,也对世界不负责任。只有企业自己真正把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重视起来,才会有根本好转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