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公积金中心原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1亿元
贪污挪用1亿造成损失7000万
郴州中院通报李树彪案审理执行情况
本报10月10日讯(通讯员 卞芷萱 杨鑫 记者 李宁)日前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及其同伙吴明光、吴明丁、王诗义、吴建祥、杨建武、欧阳山青、李娟、李庆容等9名被告人挪用公款、贪污、非法经营、窝藏和转移赃物一案的审理情况以及财产附加刑的执行情况。
李树彪、吴明光等9名被告人贪污、挪用公款、非法经营和窝藏转移赃物一案,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确认:李树彪利用其担任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采取用住房公积金存款作抵押、质押等手段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非法贷款6205.5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和境外赌博等非法活动,案发后虽经司法机关多方追赃,仍有1900.5万元无法归还,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同时李树彪还采取虚构单位名称,私刻单位印章,编造虚假贷款理由和贷款资料等手段,骗取公款5667万元用于境外赌博,造成公款5517万元损失无法追回,其行为又构成贪污罪。李树彪所有犯罪金额高达1.18725亿元,其中司法机关共追回4455万元,但仍有7417.5万元无法追回。鉴于其犯罪情节与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一、二审法院均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李树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将已押扣冻结的全部财产予以没收发还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法律规定,李树彪的死刑判决须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后方可执行。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复核之中。
吴明光等其他8名同案人分别被判处2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依法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等相应的财产附加刑。目前,判决确定的李树彪附加财产部分以及吴明光等其他8名同案人的判决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
目前,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扣押了罪犯吴明光在珠海市澳洲山庄27号、28号和29号三栋房产,并在今年9月初成功拍卖,拍卖成交价为960万元。根据已生效的本案判决和法律的相关规定,该执行款到位后将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于其他犯罪分子的财产刑,该院正在努力查找财产线索。(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通讯员 卞芷萱 杨鑫 记者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