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信访制度因闹访变味 政府不能一味妥协
编者按:信访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政治权利。长期以来,信访制度在疏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在绝大多数上访者有着合理合法诉求之外,也确有极少数人借“上访”之名无休止地提出无理要求,以闹事制造“压力”要挟地方政府;而一些地方为了“息事宁人”,一味迁就、退让,甚至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无条件满足恶意“闹访”者的漫天要价,造成信访工作严重扭曲变形,陷入“该解决的不解决,不该解决的乱解决”之怪圈。
“闹访”之痛
本刊记者 李钧德 范春生
“闹访”者的漫天要价
南京郊区农民张某,从2003年开始,因拆迁补偿问题多次采取穿状衣、打横幅、喝农药等极端方式上访。据介绍,张某原有住房面积154平方米,2002年因大型公用设施建设需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张某的住房进行拆除。按照当时的拆迁政策,张某获得了拆迁补偿金29万余元(当时当地的房价约为1800元/平方米)和一套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其后,因拆迁问题张某多次大闹政府部门,并攀爬国家大型活动倒计时牌。无奈之下,相关部门又给了张某一套77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2005年4月,张某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结案,这次他又得到6万余元“补偿款”。在民事调解书中,张某承诺不再就补偿问题提出任何异议及诉讼。
但从中尝到“甜头”的张某并没有信守承诺。此后的几年中,他还是时常到相关部门上访,甚至扬言要携带汽油与他人同归于尽。去年奥运期间,张某再次向相关部门开出“天价”:5套80平方米装修好的住房,另加150万元补偿金,否则他就要制造“有影响的事件”。事实上,类似张某这样以极端方式要挟政府,试图达到个人不合理目的的“闹访”者还有不少。
张兴武是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的一名基层信访干部。9月25日,他在接受半月谈采访时说,自己从事信访工作5年多,专门负责在信访大厅接待上访者,“闹访”现象几乎每个工作日都会发生。记者调研发现,目前“闹访”行为升级后,主要表现为跳楼自杀、封堵道路、封堵大门等,更有甚者使用暴力,不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还严重威胁工作人员和其他人的人身安全。今年40岁的辽宁省彰武县人罗某曾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其间,罗某到处上访,虽经司法机关调查和裁决,但他依然不满,多次上访并以自杀等极端手段相威胁、闹事,并将劝说其息访的高某打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