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巨款远超罚金数 扁家未来仍可逍遥度日
作者:范凌志
中国台湾网9月13日消息陈水扁家弊案一审宣判,有民众、法界及政界人士认为,陈水扁、吴淑珍的罚金共5亿元(新台币,下同),仍远低于犯罪所得,且陈水扁未来可能获假释、缓刑,甚至特赦,而吴淑珍又因身体不好不用入狱,扁子陈致中则关1年多就可能出来,扁媳黄睿靓更是获判缓刑,等于不用关,形同陈水扁家未来仍有享受巨款的可能。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在11日做出一审宣判,陈水扁集6罪于一身,遭重判无期徒刑,并科罚金2亿元,禠夺公权终身,吴淑珍涉及7项罪名,也判处无期徒刑,罚金3亿元,儿子陈致中则涉洗钱罪,判处2年6个月,媳妇黄睿靓判处1年8个月,缓刑5年,两人各罚金1.5亿元,黄睿靓若免服刑,须缴公库2亿元,全案还可以上诉。总计扁家4人被并科的罚金合计达8亿,加上被追缴的犯罪所得6亿多元,共计须支付14亿余元。
陈致中日前指法官判得太重,他与黄睿靓不可能负担巨额的罚金。他并说,他确实想汇回在瑞士的钱,并全数投入公益,但账户遭瑞士司法部门冻结,他也没办法。
不过,有不少民众和法界人士并不如此认为,因为陈水扁家除了最早曝光的“海角7亿”,和后来的5亿7千万元这两笔遭瑞士检方冻结的款项外,根据吴淑珍向台特侦组自曝的陈报状内容,过去20位企业家进贡扁家的钱就有12亿元,另外,还有为数不详的钻石、珠宝,甚至还有台特侦组迄今难以突破的陈水扁家日本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