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仍有逾十重案缠身 特侦组陆续侦结起诉
中新网9月12日电 扁案四大弊案11日一审宣判,陈水扁夫妇被判处重刑,但这仅是扁家涉及不法的一部分。据了解,扁家其它涉及的弊案,至少还有七大区块,十件以上的重案,包括二次金改、企业给款8亿元(新台币,下同)、黄芳彦及扁家子女洗钱案、企业洗钱案、“机密外交”、境外资产、319枪击案等。特侦组将视搜证结果,陆续侦结起诉。
综合台湾《中国时报》、《联合报》报道,在二次金改部分,陈水扁于任内整并岛内多家金控公司,特侦组已针对中信金插旗兆丰金、台新并购彰银、中信辜家入主开发金及意图并购金鼎证,以及华南金控等四大金控购并案进行调查。
尤其中信金前副董事长辜仲谅曾涉及红火案,也曾分批致赠3亿元的政治献金给扁家,特侦组正持续追查中。
企业给款8亿元方面,则是特侦组最有把握的部分。特侦组指出,吴淑珍借用嫂嫂陈俊英名义,在国泰世华银行租用的保险室,曾存放8亿元巨款,这些钱都是岛内各大企业主给的,特侦组认为部分企业给款,涉及官员违背职务收贿罪嫌。
特侦组怀疑元大马家捐款2亿元给扁家,就是元大并复华的对价,元大集团旗下元大证前董事杜丽萍也证称,于2005年初亲自陪元大高层,送2亿元现金到官邸给吴淑珍,且这笔钱就是并购复华的贿款。虽然吴淑珍及元大马家都否认,但特侦组仍持续朝违背职务行受贿方向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