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没敢重罚登陆元老
民进党23日宣布对“不顾劝阻、违背党纪”出席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许荣淑、范振宗两名元老级党员,做出实行停权3年的处分,但许范两人不接受此结果,将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由于此前民进党高层均断言“二人被开除党籍必定无疑”,因此这一决议令众人直呼“大跌眼镜”之余,也引发岛内媒体议论,“民进党在大陆政策调整问题上已非铁板一块”。清华大学台湾问题专家许世铨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对这两个人的处理结果应该是民进党内不同意见妥协的产物。这件事牵扯到民进党的大陆政策、如何处理与大陆的关系,这对民进党来说是一个难题”。
停权处罚是“摆设”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由于民进党中评会主委陈金德23日上午表示,党内对于开除许荣淑、范振宗党籍立场坚定,两人被开除党籍的可能性相当高,因此外界普遍认为“民进党将创下不惜开除创党元老以正党纪的先例”。不过,23日下午4时许,民进党却对外宣布称,由于许范两人在说明情况时表达对党的歉意,因此将原本除名的处分改为停权3年。
在民进党的党纪处分中,停权属于相对较轻的处分。根据民进党党纪第三十八条规定,“党员之其他违纪行为,得依情节轻重,应予除名以下处分,除名以下处分包括除名、停权、警告三项”。有岛内分析人士认为,停权处分最大的惩戒效用在于阻挡那些希望通过党内选举提名竞逐各种党公职的人士,而对于早已退出政治运作的许范两人而言,这一处分根本就是“摆设”。而在去年8月,民进党台北市党部也曾对涉嫌贪渎洗钱的吴淑珍、陈致中及黄睿靓做出停权处分,这曾被舆论批评是“只是做给外面看”。
据台湾“中央社”23日报道,范振宗、许荣淑对民进党“雷声大雨点小”式的处分并不领情。他们再度强调“没有做错,为什么要道歉”,不接受处分结果将再向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两人还发表声明称,面对大陆是为了思考台湾问题,希望促成两岸良性互动、盼两岸和平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