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治观察家分析:陈水扁一审几乎“稳死”
人民网7月23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13日公布合议庭裁定结果,审判长蔡守训裁定将陈水扁再延押两个月。陈水扁不服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于21日公告裁定主文,裁定“抗告驳回”;政治观察家唐湘龙表示,“‘高院’对于蔡守训的裁定延押理由,几乎照单全收,已有心证”;唐湘龙指出,“扁一审的罪几乎定了”。资深司法记者陈东豪表示,“扁二审移到‘高院’,被放的几率也很低”。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蔡守训裁定书一一罗列具说服力的证据,除证明陈水扁有逃亡之虞,更指出有干扰审判的行为,因此不得不再延押。从裁定书内容,也可以大胆预测蔡守训打算押扁至二审,交由二审法官决定陈水扁的去留。
扁虽不服蔡守训的裁定提起抗告,不过,“高等法院”认定陈水扁犯嫌重大、有逃亡之虞,以及勾串证人之事实及湮灭、伪造、变造证据之虞,并抨击陈水扁为求自保,无论在任内、卸任后,乃至于羁押中,均一再利用影响力延滞司法过程进行,所图无非为掩盖或拖延其涉案重嫌,因此裁定“抗告驳回”。
“高等法院”认为,陈水扁虽已卸任,有随扈护卫,且前无经传唤未到之情,但“卸任元首”之随扈,系基于礼遇及保护“卸任元首”之目的,并无监管其踪,甚至通报司法机关之责,而且不得违反陈水扁之自由意志,限制被告之行动,因此辩护人以陈水扁有随扈保护,有看管之实,绝无逃亡之可能,碍难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