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成功休妻法庭判其与陈丽珠婚姻不成立
作者:范凌志
资料图:陈丽珠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撰稿人韦博报道,多年来一直和施明德纠葛不断的陈丽珠20日遭家事法庭判决确认两人婚姻不成立。施明德21日傍晚主动发出声明公布了这个判决结果,也向外界呼吁,日后不要再以“施明德前妻”称呼陈丽珠,以免造成双方困扰。
据台湾东森新闻21日消息,2008年9月24日,陈丽珠曾经以施明德前妻身份出了一本新书,内容除详述自己前半生的历程外,还公布了施明德的42封狱中家书,由于书信里大胆揭露施明德情欲的一面,让施明德很不满。
以下为施明德21日傍晚所发出的声明全文:
1.昨日(2009.5.20)新店家事法庭判决确认本人与陈丽珠女士婚姻不成立(案号:98年度家诉字第56号,祥股)。陈丽珠不是施明德的前妻,请外界不要再误称。
2.这本来是一件陈年旧案,不值一提。但一个多月前,收到陈丽珠在讼棍律师怂恿下具状控告本人的状子后,深觉不胜其扰,无奈只好依据事实及陈丽珠本人于法庭上的证词,提出确认婚姻不成立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