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戴手铐上庭 趴在桌上痛哭(图)
据台湾TVBS报道,台北地方法院7日上午9点半召开延押庭,检辩双方针对是否延押或其它方式处分来进行讨论,检察官仍以3个理由向法官要求继续羁押陈水扁,而陈水扁突然整个人趴在被告席上,全身发抖还疑似有痛哭的情形。
由于前两次羁押庭时间都过于冗长,法官蔡守训今天采取限制发言时间,先由公诉组检察官来发言1个小时,提出要延长羁押陈水扁的理由。
检方认定羁押因素未消失
检察官提出3个理由:陈水扁犯嫌重大、且仍有串供灭证、逃亡之虞,向法官提出继续羁押,针对犯嫌重大的部分,检察官表示,要认定一个人是否犯嫌重大,只要针对犯罪行为有没有涉嫌就可以了,而不是到底有或没有犯罪,检察官也举例像机要费,有使用假犒赏清册、假发票,以及重复申领等等,都有掩盖之嫌。
其次,串供灭证部分,在龙潭购地弊案当中,虽然陈水扁表示他在其中不具有“总统”职权,但他确实曾经召集5人小组会议,李界木也曾经表示,陈水扁曾经邀集他去官邸,检察官认定有所谓的犯意联络。
另外,检察官也认为,从2006年陈瑞仁检察官起诉时,就有非常多串供灭证的痕迹,例如陈水扁把机要费列为绝对机密,造成审理困难;以及一开始传讯台当局前“行政院长”张俊雄时,他是完全否认收受扁200万元,没想到1星期后,张俊雄直接改口,表示有收到200万,检察官质疑其中就有串供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