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报:陈水扁自言过街老鼠 为何落这般田地
作者:范凌志
中新网12月30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今天发表社论说,检方特侦组、台北法院、台湾高等法院,为了押不押陈水扁连续“斗戏”,简直比“捉放曹”还精彩!陈水扁身为卸任领导人涉入天大弊案,又被声押获准在前,起诉后无保释放在后;偏偏高院更接受特侦组的见解,两次驳回无保释扁的裁定,且逐一驳斥台北法院释放扁的理由;甚至直言台北法院认定扁为卸任领导人即无逃亡之虞,“有违经验法则”,照高院的见解,陈水扁形同“非押不可”。
社论说,从法律面来看,重罪、有逃亡之虞、有勾串湮灭证据之虞,都可以是羁押的理由。过去,法院裁定嫌疑人押不押,标准很简单,只要符合上述要件,说押就押。陈水扁或扁家人,是相对难以获得同情的涉案人。原因无它,所有被卷入扁家弊案者,从政务官如“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内政部长”余政宪、“调查局长”叶盛茂都被押了;这些人即使卷入弊案,大抵是被认为“没有污钱入袋者”,没拿到钱的人进了看守所,岂能独厚洗钱洗遍全球的扁家人?
社论说,陈水扁迄今不但不承认犯行,甚至否认犯意,还认为自己很倒霉,但始终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些他自认没拿的钱,会成为扁家人头海外洗钱的资金,甚至这些海外账户的受益人都是他的子媳?就因为这些海外巨资,让高院认为他显然有逃亡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