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铜原董事长被判无期 听判后向法官微笑鞠躬
作者:朱稳坦

邹韶禄 58岁,博士,云铜原董事长、总经理。
大洋网12月30日讯 从调查到审理,已有一年的时间了,云南铜业集团三高管腐败案终于有了结果。昆明市中院对此案审理后,于昨天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决邹韶禄无期徒刑,余卫平被判死刑,汪建伟被判20年有期徒刑,三人均未表示上诉。
听判后微笑向法官鞠躬
整个案件审理下来,从邹韶禄的供述和其他案件关系上看,邹韶禄表现出一些无奈和委屈。在案件的庭审中,邹韶禄说,在他看来收“红包”就是一种社会风尚,其言语中有些骑虎难下的味道,收与不收他自己也难左右。从其退缴了所有全部违法所得,也可以看出这一点。
邹韶禄被起诉收受的40万元澳元,实际邹韶禄并没得到,而是被余卫平存在其在国外的办事处,并且,这40万元澳元是被余卫平所挥霍。而邹韶禄所收的所有脏款、赃物和其他违法所得,他全部主动上缴了。在庭审中对收受郑自更800万元贿赂款邹韶禄表现得有些犹豫,但其后,他便表示自己供述过的东西绝不翻供,并且,在接受调查期间,邹韶禄写了百万余字的材料悔过。在今天的宣判法庭上,邹韶禄微笑着走上法庭,在听到自己的判决结果后,又是微笑着向法官深深鞠躬。邹韶禄多年高层领导积累下来的修养,今后只能在狱中体现。
余卫平三罪并处死刑
三项罪名算下来,涉案金额近亿,余卫平可谓罪恶深重,也是此案三人中犯罪数额最大的。2000年至2007年间,余卫平在担任云铜集团副总经理、云铜股份副董事长、云铜贵稀董事长、云铜地产董事长等企业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使用权转让、预付货款、原料采购、工程承包等业务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分别多次非法收受昆明自更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自更等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323万元、澳元60万元、美元458061元。
2005年10月和2006年6月,余卫平利用担任云铜集团副总经理、云南云晨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和明晨公司董事长职务便利,个人决定由云晨公司和明晨公司将公款借给个旧市新源有色金属280万元,借给合丰公司2380万元,共计266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2006年10月至2007年11月,余卫平伙同他人,将合丰公司从越南进口的铜精矿销售给明晨公司,并达成所得利润分配的口头协议,余卫平利用职务便利,故意违反云铜集团内贸铜精矿价格管理规定,恶意提高收购价格,以增加成本的交易方式骗取云铜股份的货款41251584.09元。
虽然,截至2006年9月,余卫平所涉及的两次挪用公司的款项均已归还,昆明中院还是认定其挪用公款罪名成立,余卫平曾经不承认贪污4000余万元货款的行为,最终也被认定为贪污。余卫平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