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客运企业称油价下调后仍无利润可言
本报讯 (记者 赵安然)
10月21日,广东省公路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召开,要求把现行客运基价从0.09元/人公里到0.28元/人公里上调为从0.11元/人公里到0.33元/人公里。
12月5日,发改委对外通报《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开征燃油税。
12月5日,广东省物价局召开“闭门会议”研究调整方案,减少涨价幅度。
12月19日零时起,成品油价格下调。元旦起,取消公路客运附加费,开征燃油税。
但省物价局至今没给公众和听证代表正面回应,各方认为,两个月前的听证会涨价理由不存在了,省公路客票价要重新听证。连企业都想重新听证,不想涨幅被“闭门”降低。
12月1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自2008年12月19日零时起将汽油出厂价格由每吨6480元调整为5580元,每吨降低900元;其他品种也随之下降。
国家发改委本月19日零时起下调了成品油价格,其中客运大巴使用的国Ⅲ0号柴油价格从原来的6.25元/升下调到5.14/升。
两月前开听证会涨汽车票价
在10月21日召开的广东省公路客运票价调整听证会上,作为申请方的省道路运输协会提交了听证方案,方案包含两方面意见,一是把公路客运基价的计算公式更改为客运基价=人公里成本价×(1+12%的企业利润率)×(1+3.3%的税金),其中人公里成本价包括车型基价、客运附加费和过路过桥费的乘客分摊;二是修改定价方式,把原来“基准价加最高30%上浮幅度”的方式修改为参照民航客票定价,定最高限价,企业自行打折优惠乘客。
据了解,企业的自营车辆类型有15个车型,听证方案要求把现行客运基价从0.09元/人公里到0.28元/人公里上调为从0.11元/人公里到0.33元/人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