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污水处理费涨价听证 代表反对也涨一倍
污水处理费或大涨1倍
本月30日进行听证 物价局官员称“并不是说大部分代表投票反对涨价就会不涨价”
备受市民关注的污水处理收费改革听证方案昨日公布,现行0.7元/吨(按用水量90%收取)的标准将被改写。
记者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该听证方案有两个备选方案:方案一区分用水户,居民用水户按阶梯式征收污水处理费,该收费标准平均涨幅为74.29%;方案二不区分用水户,收费标准统一上调至1.3元/吨,涨幅高达85.71%。
听证会定于12月30日上午9时在广东迎宾馆召开,届时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市民有相关意见也可向市物价局反映。针对可能面临的一片反对声,市物价局有关官员表示,听证会不是决策会,“并不是说大部分代表投票反对涨价就会不涨价”。
以三口之家用水20吨为例
最多每月要多缴费13.4元
昨天下午,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吴林波就本次广州污水处理费调价改革听证会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据介绍,通过对城市污水处理成本的测算,并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市建委提出了两个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方案一把居民用水户与企业用水分开,居民实施阶梯式收费,企业则分为四种用水户按不同标准征收。方案一的收费标准由现行的综合水平0.7元/吨调整为平均1.22元/吨,升幅达74.29%。方案二不区分用水类别,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由0.7元/吨调整为1.3元/吨。 以2007年的收费水量为依据,调整后污水处理费价格为1.3元/吨,比现行0.7元/吨的价格提高了85.71%。
人均多缴费47元/年
以广州市2007年的收费水量为依据,若实施方案一,预计年收费总额约为9.59亿元,比2007年多收约4.1亿元;若实施方案二,预计每年可收取污水处理费约10亿元,比2007年多收约4.7亿元。此外,据水务部门统计,目前广州市人均用水量为每天240升,如果每吨污水处理费提高0.6元,按照90%计收,人均年污水处理费将提高47元。
吴林波强调,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仍按用水量的90%计征。而部分排水户自备污水处理设施,其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或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或符合所在区域排水系统排污口受纳水域功能要求,可以给予一定的减免收费政策。
低收入家庭免收费
方案还包含了对有关群体的减免政策。其中,持有效《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免征污水处理费;大、中、小学校(不含校办企业、职业学校和教职员工的生活用水),公立医疗机构、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免征污水处理费;对城市公共绿化用水(属独立水表计量用户)按用水量的25%计征污水处理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减免污水处理费的情况。
举例说明
以一个三口之家每月用水20吨为例,原来的污水处理费是12.6元/月(0.7元/吨×20吨×90%用水量),按方案一调整后,污水处理费是22元/月(1.1元/吨×20吨),按方案二调整后,污水处理费是26元/月(1.3元/吨×2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