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随便”买地在日本挺费劲
中国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在10月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加速。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和入股(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设立企业)等5种基本形式,有望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缓解城市扩建的“土地饥渴症”。但为了保障农民权益,这种流转依然受到很多制约,例如农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流转土地时,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乡(镇)政府批准后才能成行。
在其他一些国家,因为国情不同,土地交易的难易也不一样。在美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地下权(包括地下资源开采权)、地面权和地上空间权(包括建筑物大小、形状等),这三部分权益可以分别转让。
在美国“随便”买地
在美国,私有土地占总量的58%,私地买卖完全是私人间的事,手续十分简单。凡是被美国法律承认的私地,在郡政府都有详尽记录。在双方自愿签订协议后,只需向政府缴足税金,进行注册登记即可。土地税作为财产税的一部分,也是美国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来源。
为吸引外资,美国政策允许外国人到美国买地。其方便程度可以从下面的例子中看出:为纪念哥伦布发现美洲500周年,1992年美国人司各特·摩格异想天开,向外国人出售“美国土地证”——买家将拥有一平方英寸美国土地。这一平方英寸土地同样受美国法律保护,但实在无开发、利用价值。“拥有一片美国”这门生意的策划者,大部分时间都在招揽中国客户,“一平方英寸土地”最终止于一万多元人民币的天价,卖家、炒家均“满载而归”,只剩最后接盘的人如梦初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