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南强制副科以上干部入住新城引争议
作者:朱稳坦
新华网12月12日电 湖南省衡南县的一项“旺城”之举却引来争议。不久前,衡南县破例召开股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千人大会,动员县直机关干部必须无条件入住新县城。当地官员称此举只为提升新县城的人气,发展当地经济;一些公务员认为,上班8小时之内要按照规定办事,可8小时之外还这样严格控制就有些不合理了。
副科实职以上须入住新县城
在衡阳一家媒体上刊登的一篇衡南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住宅建设及“三搬”工程的有关规定》的报道中,记者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11月3日以前,所有县直机关在职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必须无条件入住云集;从2009年5月1日开始,取消朝九晚五作息时间;无条件取消公车接送,严格规范干部上下班纪律。
在衡南县“南办发[2008]27号”文件中,记者找到了公务员一旦违反这一规定将会产生的后果:衡南县将把“三搬”工程作为考察干部以及年终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未按要求完成住宅建设及搬迁入住的单位,年终考核实施一票否决,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分管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单位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入住县城的,通报批评。未按要求完成住宅建设及搬迁入住的单位,一律停拨办公经费,入住率抽查不到70%的,扣除办公经费两万元。县委、县政府成立专班,由县委书记亲自挂帅,具体负责“三搬”工程落实。采取明察暗访方式,不定期抽查上下班纪律、公车接送及干部住县城情况,并及时通报、公布。
据了解,由于以前衡南县城一直设在衡阳市内的石鼓区,所以,县里大部分干部职工都居住生活在衡阳市区,因此,受到这一规定影响的有衡南县七十多个单位的一万多名公务员。
新规定打乱部分人的正常生活
走在云集县城,记者看到,建成或在建的高楼大多空置。晚饭时间,饭店内只有几桌客人。宽敞的主马路上,能看到少数飞驰而过的汽车和零星的行人。作为县城,显得有些空旷和冷清。
在衡南县政府部门工作的王云告诉记者,这一规定施行后,她的生活被完全打乱了。以前下午5点下班后,坐一小时公交车回家,丈夫回来能吃到现成饭,孩子的功课也能辅导。可现在,别说做饭了,连孩子都寄放在别人家里。
一些公务员告诉记者,有些单位要求不分级别,所有职工一律居住在云集。有些职工由于没有买集资房或装修等原因,只能暂时住办公室或单位分配的集体过渡房里。县政府迫切让县城兴旺起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要求公务员下班后居住在云集的规定,管得太严,太过了,“公务员上班时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下班后应该享有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