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迟钝激发群体事件 专家呼吁设群体代言人
继贵州瓮安、云南孟连等事件后,今年11月份,重庆、甘肃、广东等地,又接连发生多起群体性出租车罢运、冲击党政及公安机关的事件。
群体性事件频发再次敲响警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深度转型,社会阶层逐渐分化、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因分配不公、利益调整失当引发群体性冲突,已经威胁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基层政权的稳定。
综观今年以来影响重大的群体性事件,群众诉求渠道不畅,特定群体“代言人”缺位,群体利益协商、调整机制缺失,成为引发冲突的主要诱因。疏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破除体制性梗阻,是化解群体性事件频发困局的当务之急。
群众利益诉求遭遇体制性迟钝
调查显示,多数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尽管有偶然性因素,但根本上还在于群众利益诉求遭遇体制性迟钝,其合理诉求的表达、反馈渠道不畅,长期得不到党政部门的有效回应,以致干群矛盾、商民矛盾持续累积,最终酿成冲突和对抗。
甘肃陇南“1117”事件,起因于陇南市武都城区及东江镇拆迁户担心陇南市行政中心搬迁后,其住房、土地利益及个人生计得不到保障。拆迁户曾多次找政府反映问题,但始终得不到放心的答复和解释,最终在集体上访过程中演变为上千名群众参与的暴力冲突,造成干群数十人受伤,党政部门100多间房屋、22台车辆被砸烧。陇南市有关领导在反思事件时坦承,对群众利益诉求的迫切性、群众情绪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性估计不足,事前对有关情况不了解、掌握的很少。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中。在重庆主城区8000多辆出租车全城停运之前,出租车主、驾驶员多年来不断向交通运管、公安交管部门反映收入降低、加气难、黑车多、罚款多等问题,部分出租车司机还因此搞过“罢运”,但他们的种种诉求长期无人理会,最终酿成持续近两天的全城罢运,给城市交通、市民出行造成严重影响。
事实表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多数是当事群众一而再、再而三向党政部门反映过的,而这些问题与诉求之所以得不到及时解决和有效回应,受访专家认为,除了一些基层干部执政为民意识淡薄外,更重要的原因是群体诉求表达遭遇了体制性迟钝:一方面,一些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地方政府,长期把发展经济这个“第一要务”当作“惟一要务”,只热衷于招商引资、上项目,对民生问题不够重视,把群众中特定群体的合理利益诉求当成“杂音”,民意、民怨难以入脑、上心;另一方面,在现行体制下,基层政府和干部有“唯上”的压力,却没有“尊下”的动力,只要事情不“闹大闹炸”,就难以认真倾听和有效解决群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