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三限六不”开放大陆学生就读

金管会副主委李纪珠(左)昨日召开记者会,说明开放大陆QDII入台投资相关事宜
台海网12月5日讯 台当局“行政院会”今天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开放招收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专院校及放宽大陆学历采认,“行政院长”刘兆玄表示,将采“三限六不”原则,审慎推动。
据台媒报道,“行政院会”上午通过“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有关修正草案,“大学法”第25条及“专科学校法”第26条修正草案,开放招收大陆学生来台就读大专院校与大陆学历采认。全案将再送“立法院”审议。
“三限六不”是指“限制采认的高等学校”、“限制来台陆生总量”、“限制医事学历采认”、“不加分优待”、“不会影响台湾学生就学权益”、“不编列奖助学金”、“不允许校外打工或兼职”、“不会有就业问题”、“不得报考公职人员考试”。
台“教育部高教司长”何卓飞指出,在限制全台招收大陆地区学生总数部分,主要是依据大专院校年度招生总量的0.5%至1%,大约1000到2000人。至于大陆学生学费问题,目前暂定由各校自主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