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叶盛茂后 台北地院又告发扁珍等7人
作者:范凌志
叶盛茂返回台北看守所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撰稿人韦博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日(4日)宣判“前调查局长”叶盛茂有罪,随后台北地院又认为侦查不完备,向台北地检署告发了扁家成员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等七人。
据台湾《联合报》4日消息,台北地院的告发范围,是过去台北地检署侦办叶盛茂案时,未起诉的犯罪事实,法官审理中传讯前“第一千金”陈幸妤、前“第一公子”陈致中、黄睿靓出庭作证,外界当时即预测合议庭审理范围会超过检察官的起诉事实及范围。
对于台北地院依职权告发陈水扁家族及调查局官员共8人,台北地检署发言人林锦村中午指出,尚未详阅判决书内容,如果法官向台北地检署告发,检方会依法处理。
根据判决书,法官告发的范围包括陈水扁涉及与叶盛茂共同图利、泄密及洗钱;陈致中、黄睿靓涉及共同洗钱罪;“调查局洗钱防制中心”处长周有义、前承办员邹求强涉及伪造公文书罪;另前“第一夫人”吴淑珍、前“国策顾问”吴澧培也被告发涉及洗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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