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向个人出售廉租房 政府称为回笼资金
屋子依然窄小,家具仍是那么简陋,但回到家中,孤寡老人张道珍把这套住了两年、套内面积只有30.6平方米的房子里外转了一圈,“感觉不一样了”。
这是因为,她带回了两本《住房产权证》。这意味着,她从这套廉租住房的承租人变成了产权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11月21日上午,贵州省安顺市廉租住房小区的48户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拥有了承租住房的部分产权。5年后,在按规定补足优惠税费、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他们即可完全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可上市交易。
这标志着贵州省正式实行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制度。贵州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说,出售是为了回笼更多资金建设更多的廉租房,这是在两三年内解决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廉租住房供应不足这一问题的有效办法。
出售廉租房为了回笼资金
贵州省建设厅厅长李光荣介绍说,截至今年10月底,该省累计筹集廉租住房资金约7.12亿元,解决了4.4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其中,通过实物配租方式即入住廉租住房的仅有4000多户,其余4万余户都是通过政府发放租赁补贴,自行到市场上租房居住。李光荣说,国家补助的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有限,而省级、地方应匹配的资金也严重不足。
据了解,目前国家用于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的资金有两笔,一笔是发放租赁补贴的资金,通俗地说叫“补人头”的资金;另一笔是建房资金,也叫“补砖头”的资金,只能用于建房。
各地面临的情况常常是,“补人头”的钱有节余,但又缺钱建设廉租住房。
2007年至2008年,贵州省各地申报廉租住房建设项目147个,建筑面积近170万平方米,约3.5万套。今后3年该省纳入分步解决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达27万户,预计修建廉租房的总体资金缺口达30多亿元。
“无论是租赁补贴、还是实物配租方式,都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不能使保障对象逐年减少,也不能满足低收入家庭拥有住房的梦想。实物配租方式要求修建大量的廉租住房,不仅造成退出机制难以执行,也增加了廉租住房物业管理工作量,增大了地方政府的管理成本。”李光荣说。
李光荣认为,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制度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途径。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购买廉租住房后,可以将其应该领取的住房补贴转作购房款,这样便“将补人头的钱转为补砖头的钱”。出售所得资金可以回笼投入在建项目,更好地推动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的进度和力度,扩大保障对象的覆盖范围,也能减少稀缺性资源分配上的矛盾。
李光荣表示,购买廉租住房是以自愿为原则,符合保障条件又无力购买、以及不愿意购买的困难家庭仍可照旧享受应有的住房保障。购买廉租住房也不会作为低保资格核定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