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个旧原副市长沦为阶下囚 1700余字忏悔堕落
作者:朱稳坦
2008年10月30日,对于云南省个旧市原常务副市长王建国来说,绝对是个刻骨铭心的日子。这天,玉溪中级人民法院对他涉嫌受贿117万元人民币和1万欧元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 13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王建国简历
曾经的辉煌
今年42岁的王建国,曾经有着令人羡慕的人生轨迹:毕业于云南工学院,担任过建水县烟叶复烤厂生产科长、建水县临安镇镇长、建水县建设局局长、建水县县长助理等职。2002年3月,被调到个旧市委,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6年6月,担任个旧市委常委、副市长;今年3月,成为个旧市常务副市长。
堕落
懂事“朋友”功不可没
王建国的堕落,建水县某建筑公司经理施某某可谓“功不可没”。
现年43岁的施某某系云南泸西人,初中毕业后一直在临沧、丘北等地打工。1987年组建了一个施工队,在个旧、建水承包土石方等建筑工程,因没有取得施工资质,加上人生地不熟,工程做得异常艰难,而与王建国的认识给他带来了“转机”。
1995年底,通过朋友介绍,施某某认识了时任建水烟叶复烤厂生产科科长(负责烟叶复烤技术和基建工作)的王建国,当时,为人温和谦逊的王建国给施某某留下了深刻印象,王也对这名“出身贫寒但勤奋努力的同龄人”比较同情。多次来往后,两人成了“朋友”。交往中,施某某希望王关照,王当即表示“一定帮忙”。
1996年,王建国任建水烟草公司副经理,负责公司各个乡镇烟站烟点的建设工程。期间,烟草公司与红河州某建筑安装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在王的“协调”下,没有建筑资质的施某某通过挂靠红河州某建筑安装公司的方式,承包到了建水县烟草公司官厅烟站、庄子烟点的建设工程。为感谢王建国“帮忙”,1996年的一天晚上,施某某将王约到建水县城的一条路边,在自己的面包车上,将用塑料袋装着的5万元人民币送给了王。
这次工程,施某某捞到了第一桶金,而王建国也第一次尝到了权力带来的甜头。后来,王建国无论碰到什么工程,都不忘照顾这位“懂事”的朋友,两人的“友情”也日渐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