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女主持遭抢劫后被勒索百万元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接到“广电总局某局长秘书”邀请客串大型活动主持人的电话后,京城某电视台知名栏目主持人张月(化名)欣然赴约,却不知已经踏入无业青年秦某布下的抢劫、敲诈勒索陷阱。昨天,涉嫌抢劫、敲诈勒索两项罪名,秦某在海淀法院受审。
男子敲诈女主持
上午10时,身材高大的秦某被带进法庭,他并没有给自己委托辩护人。进门后,他目光直直地扫向旁听席,像在寻找什么人,但旁听席上没有他的亲属,被害人张月也没有到场旁听。
检方指控,2007年12月25日晚,秦某冒充国家广电总局某局长秘书,邀请京城某电视台主持人张月去一场大型活动客串主持。在海淀区苏家坨镇一条偏僻道路上,秦某持刀威胁后抢走现金1200元。此后,秦某又多次给张月发威胁短信,向张月索要25万元。
“我没有敲诈25万,我只提了10万。”面对检方指控,秦某承认自己抢劫和敲诈勒索,但对敲诈数额提出了异议。检方则出具他此前的供述称,敲诈数额曾多次变化,一开始是100万,后来变成了50万、25万。
秦某还称,自己并没以“杀害对方的父母”相威胁,“我只是想要钱而已,不给也不会把她怎么样”。
以“主持节目”为诱饵
庭审材料披露,秦某是海淀区农民,只有初中文化,今年30岁。2000年,他曾因包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出狱后一直无业。
秦某平时经常收看张月主持的栏目。在他的想象中,电视台女主持人都应该很有钱。2007年12月,秦某在看电视时偶然知道国家广电总局有某局长,于是他萌生了冒充某局长秘书约见该女主持人的想法。
2007年12月下旬,秦某特地买了一张手机卡,冒充广电总局某局长的秘书给该栏目热线打电话称,“2008奥运指挥部委托广电总局在海淀区稻香湖湖景酒店举办一个大型活动,都是部局级以上的领导参加,规格很高”,打算邀请张月当活动主持人。
当天下午,秦某就接到了张月的回电。他接着忽悠张月称,客串主持的出场费大约为2.5万到3万元,且“某局长钦点你来主持”。
张月欣然答应,并要求秦某把活动时间、地点和某局长秘书的名字发短信过去。挂了电话后,秦某四处拨打电话,终于查到了广电总局某局长秘书的姓名。
而后,他冒充该秘书与张月约好,12月25日晚到稻香湖湖景酒店内录制该大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