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10.22”特大持刀抢劫金店案告破
作者:董博
10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一家金店被抢,店内手饰被洗劫一空。记者5日了解到,10月27——30日,抢劫帅尔丽金店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和刘某被警方抓获,其中刘某某的妻子霍某某因为涉嫌包庇罪也被抓。10月29日,4名个体金银饰品加工店老板因为涉嫌收购赃物被抓。同日,刘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霍某某被取保候审。
自治区公安厅挂牌督办
10月22日11时10分许,赛罕区兴安南路武警黄金第二支队西大门南侧的帅尔丽金店发生一起特大持刀抢劫案。两名男子进入金店后,用事先准备好的一把双刃尖刀逼住女售货员,然后用电线捆住她的双手,又把毛巾塞进她的嘴里,接下来又用棉袄蒙住她的头,把她塞进了金店的保险柜里。之后,他们打碎柜台玻璃,把金店内价值20多万元的黄金首饰全部抢走,还顺手抢走了女售货员的手机,作案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自治区公安厅把该案列为2008-13号挂牌督办案件。10月23日,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颜炳强对该案作出重要批示:“赛罕区公安分局要力破此案,在部队门口哨兵身后,如此大胆地实施抢劫,可见其多么猖狂,此案不破,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赛罕区公安分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该案。
犯罪嫌疑人陆续落网
通过大量的调查走访,专案组民警锁定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叫刘某某的青年男子。10月27日20时许,专案组民警在玉泉区科苑小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和他的妻子霍某某抓获。经过审讯,刘某某如实交代了和同伙刘某抢劫帅尔丽金店的犯罪事实。10月30日19时50分许,民警在赛罕区小台村一家饭店内将刘某抓获。
10月29日,4名涉嫌隐瞒、藏匿犯罪所得罪的个体金银饰品加工店老板许某、郭某、陈某和刘某被抓。民警共收缴赃物黄金6块共328.18克、金条1块153克、金戒指1枚22克、玉观音项链坠4个、翡翠项链1条,总价值达20多万元,收缴赃款37900元。此外,该局还依法扣押了4家涉嫌收赃金店的5万元现金和700多克来源不明的黄金首饰。
据了解,许某,男,23岁,福建省莆田市人,在车站西街经营陈记个体金银饰品加工店;郭某,男,31岁,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在玉泉区钢管厂巷开一家个体金银加工店;陈某,女,46岁,福建省莆田市人,在车站西街经营陈记黄白个体金银饰品加工店;刘某,女,41岁,呼和浩特市人,在回民区宽巷子开一家个体金银首饰加工店。从今年8月开始,这4人明知道刘某某和刘某等人的黄金饰品来路不明,却多次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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