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数量激增与胜诉率低现象重审视
从贵州瓮安事件到上海杨佳案,从广东凤铝状告中国篮协到于芬叫板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民”与“官”的矛盾从来没有离开过公众的视线。10月28日《半月谈》报道称:“民告官”案剧增,一年达10万件以上,不过“民”的胜诉率却不足三成。表面上看,案件数量的激增是矛盾凸显的表现,但法律专家将“民告官”的意义更多地归结于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政治生态的文明程度的提升。
把视野放到江苏的“民告官”中,重新审视数量激增与胜诉率低的现象,会发现行政诉讼对官场气氛的悄然改变。在中国的官场规则里,“一把手”对一个政府机关或部门的运行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让“一把手”们更贴切地感受到“民告官”带来的警示和意义,往往事半功倍。在江苏,各级法院近年来都在大力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各地的作用也各不相同,甚至带着明显的“地域特征”,或绵柔,或刚烈。
快报记者为此在苏南苏北实地调研数天,力求展现在行政诉讼背后,官场规则正在进行着的变化。
行政“高压”
无锡把“一把手”逼上被告席
2006年以前,无锡行政诉讼近二十年,“一把手”出庭寥寥数人,到了今年上半年,已有近两成“一把手”坐在了被告席上。
和其他地区对行政首长出庭率的数量和百分比追求相比,无锡似乎更看重“质”:在法庭上,“一把手”们坐姿不正不行,不说话不行,用作报告的方式说太多话也不行……
如果“一把手”嫌这一切太麻烦想请假,那至少要得到市政府秘书长的书面同意。而他们所有的这一切表现,都会被记录在案,一份留在法院,另一份送给市政府法制办,列入他们的年终考核。
被“逼”上被告席的“一把手”们,不得不正视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