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刊登淫照惹争议
最新一期《壹周刊》的封面,近日在岛内引起不小的争议。据《联合报》24日报道,23日出版的该杂志以“色情新宠互动摄影活春宫”为题,刊登女模特和摄影师的淫秽照片。台北市警方认为“妨害风化”,随即传唤了相关人士。总编辑裴伟辩解称,《壹周刊》是将新闻当成“社会题目”,而非“色情题目”来处理的,旨在表现社会现象,且关键部位都打上了马赛克,“并无不当”。不过,各大超市已将该杂志全面下架。
“新闻局”2005年实施的“出版品及录像节目带分级办法”规定,出版品有害儿童及少年身心健康者列为限制级,未满18岁之人不得阅听,包括“过度”描述犯罪行为、自杀、性行为等。但为了吸引受众眼球,岛内媒体仍然大量刊载色情内容。与《壹周刊》属于同一集团的《苹果日报》,几乎每天都会有数则性侵害新闻,并配以图片赤裸裸地呈现受害人被施暴过程。除了过度描述性暴力细节外,该报纸甚至经常以“被奸几次”等强烈污辱被害人的字眼作为标题,像本月14日《苹果日报》头版的标题就是“大学美女信嘿咻(指做爱)驱魔,四小时被奸三次”。不少民众反映,《苹果日报》等报刊简直和《花花公子》没有两样,从封面到内页全是露骨的图片和文字,对青少年影响很坏。但是奇怪的是,这些杂志的销量在台湾却很好。世新大学本月公布的“2008年媒体风云排行榜”显示,《苹果日报》在“报道最详细”和“内容丰富多样”等指标上领先其他报纸;而《壹周刊》则是岛内阅读率最高的杂志。不少民众承认被《壹周刊》刊登的八卦内容吸引,“但都是在外面看,绝不带回家”。对此,《中国时报》评论说,虽然《苹果日报》相关报道并未透露出受害人的身份,却借由这种恶劣的报道模式任意地重复渲染受暴过程,从一种偷窥的角度把一件极为残忍的性侵害案件春宫化,让所有读者都共同参与了这场集体意淫的过程,也让受害者仿佛经历了一场毫无人性的公众强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