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任丽江副市长有违法律程序
作者:度千
自今年3月离开央视《面对面》,该栏目主持人王志要到云南挂职副厅级干部的消息就一度甚嚣尘上,但一直未获有关方面证实。10月22日云南丽江市组织部相关负责人终于承认,王志已经抵达丽江,并将担任副市长(《重庆晚报》10月23日)。
王志到底是挂职锻炼,还是完全调任此地?组织部的那位负责人不愿直接回应,这使得本来就很神秘的“王志当官”事件更加神秘。但是,无论王志是挂职,还是直接调任,都涉嫌违背法律和官员任免程序。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任职缺乏正当性,才使得王志离开央视后,有关方面一直闪烁其辞、语焉不详。
先按王志“挂职”丽江市副市长来论。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挂职锻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国家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基层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担任一定职务。”显然,央视只是事业单位,不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自然也就不是什么国家公务员。仅凭这一点,王志就不符合挂职条件。
此外,挂职锻炼应去往基层单位。所谓基层,是指各种组织中最低的一层,也就是跟群众的联系最直接的单位。丽江市政府显然不属于基层。
如果王志是直接调任,则涉嫌违反了公务员法、选举法等多个法律制度。谁都知道,担任公务员必须经过国家考试;公务员升任政府主要领导时,必须经过当地人大常委会投票与任命。王志既不是公务员,任职前也未与人大代表“面对面”,显然是不合法律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