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案促食品安全法草案修改 八项修改保证安全
作者:朱稳坦
昨天,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指出,针对“三鹿事件”的发生,食品安全法草案做了八处修改,以从法律制度上预防和处置这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全程监管食品生产各环节
【背景】调查表明,“三鹿问题奶粉”是不法分子在原奶收购过程中添加了三聚氰胺所致。但长期以来,作为原奶收购环节的“奶站”一直是监管“盲区”,没有部门负责。
【草案修改】针对监管“盲区”以及监管环节之间分工不严、多头执法、责任不明、监管链条“断裂”等问题,最高立法机关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强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突出“全程监管”,从源头到餐桌都不留空白。
目录外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背景】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添加非法物质的监控不到位,也是导致“三鹿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草案修改】为防止食品添加剂的不规范使用和滥用,保证食品的源头安全,最高立法机关在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目录范围、使用以及添加剂的标签等都作了规定,明确只有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技术上确有必要的才能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范围;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即使是无害的物质,只要目录没有列出,决不允许添加到食物中。
食品安全标准将统一
【背景】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由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一些行业性的标准组成。
【草案修改】针对标准不统一等现象,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食品安全法草案应当明确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基本原则。为此,草案三审稿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证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
按照食品安全法草案规定,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统一的强制性的食品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