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原大渡口建委主任受贿313万受审
本报讯 昨日,现年56岁的原大渡口区建委主任毕传瀑,涉嫌受贿313万余元一案在市五中院开庭审理。他当庭辩称,其中的大部分钱都不是他受贿所得,而是通过他“掌控”的一家建筑公司,做生意赚得的。
昨日,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帮忙搞工程得220万元
市检察院五分院指控,2002年,大渡口区政府将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建委)下属的某开发公司开发的一项目转让出去,一家浙江的建筑公司老板得知后,找到时任大渡口建委主任的毕传瀑,要求承接该项目的开发,请毕传瀑帮忙,并承诺事后会感谢毕传瀑。
随后,经毕传瀑批准,这名建筑老板承接了该项目。二人约定,按工程造价的4%,付给毕传瀑“好处费”。工程完工后,该建筑老板分3次转账给毕传瀑220万元。随后,毕传瀑又将这笔钱借给了该建筑老板,按月息收取利息。
靠政府广场受贿74万
1999年下半年,大渡口区政府广场工程准备开工筹建,由区建委修建。由于区建委没有资金,就要求建委下属的市政工程处,找一家有资金的建筑单位承建。
重庆某建筑公司的负责人得知后,找时任大渡口建委主任的毕传瀑帮忙承建该工程,并表示事后会给好处费。该建筑公司顺利得到该工程。工程完成后,2003年1月,毕传瀑得到好处费7466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