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向购房者提供补贴 减免开发商多种费用
作者:朱稳坦
救市!此前一直在网上盛传的石家庄市政府救房市的措施,终于有了最终说法。
日前,这份名为《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悄然发布,并于20日起正式施行。
该《意见》在购房落户口、税费减免、公积金贷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惠。《意见》自2008年10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限至2009年12月31日。
业内人士认为,在整个楼市持续近一年成交低迷的大背景下,石家庄出台这样的扶持政策,表现出了政府力挺楼市的信心和决心。
■给购房者的优惠:除了多种补贴,还放宽入户条件
□购房契税财政补贴50%
该《意见》明确,凡个人购买市区内住房的,可享受至少50%的购房契税财政补贴。
据介绍,个人购买二手住房、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并按时全额缴纳契税的,按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而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和危陋住宅区改造中被拆迁人购买住房,购房价格不超过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费的,免征契税;超过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但对按时全额缴纳契税的,按契税额的50%给予补贴。
根据政策,以大户型为代表的按4%的比例征收契税的,给予补贴后购房者实际缴纳的契税为2%;按1.5%比例征收契税的,给予补贴后购房者实际缴纳的契税为0.75%。
据了解,在个人购房认定时间上,商品住房以交易双方办理手续,签订买卖合同日为准;二手住房以交易双方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日起。
□公积金限额提高范围扩大
该《意见》规定,对购买第一套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按20%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最高40万元执行,贷款最长期限按30年执行。
与此同时,对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可由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不少于2人)担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分别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购房可为直系亲属办户口
该《意见》明确,凡在市区投资购买7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可持《房屋所有权证》申请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的市区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