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校方责任险投保开始 学生保障升至20万
昨日(10月21日),重庆市所有区县的中小学校、大专院校,开始启动2008学年度校方责任险投保工作,预计今年覆盖学生将会达到230万人,较之2007年增长100%。
重庆从2006年开始在个别区县试点校方责任险。市教委介绍,07学年度扩大了校方责任险试点范围,在主城区中小学和高校开展“重庆市校方责任险试点工作”,覆盖656所学校、学生110.2万余名。截至今年9月20日,共理赔132件,赔付金额192.4万余元。
据了解,目前在试点初风险保障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对学生的保障水平。市教委介绍,无论是中小学校或是高校,每生保障水平已达到了20万元,较之2006年上升了5万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为每生每年的缴费标准仍为5元)。
目前中小学方面校方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位学生每年18万元。校方无责任情况下每位学生每年补偿金额:校园内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一级补偿20000元;校园外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一级补偿5000元;疾病身故补偿5000元。以上三种补偿情形不可以兼得。
高校校方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位学生每年10万元。校方无责任情况下每位学生每年补偿金额:校园内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一级补偿10万元;校园外意外伤害死亡、伤残一级补偿5000元;疾病身故补偿5000元。以上三种补偿情形不可以兼得。(黄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