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检方若有事证就起诉 未必要押陈水扁
作者:范凌志
华夏经纬网10月13日讯:台湾联合晚报文章说,陈水扁涉及洗钱案、公务机要费案在周围亲信、亲戚遭收押禁见后,特侦组侦查矛头直逼“扁珍”,外界都在关注阿扁是否也遭声押。一般来说,检方声押“从犯”后,再声押“主犯”是理所当然,但陈水扁是卸任领导人,若要声押,有着岛内诸多考量与国际观瞻问题,特侦组认为还有再评估的必要。
文章说,特侦组侦讯陈水扁皆给予高规格礼遇,但扁却再三污蔑特侦组,然后一一被驳斥说法,不但没有造成骗差价检调的效果,反而益发突显阿扁罪犯空虚心态的窘境,难怪他还“预告”检方的起诉书已经写好了,连法院都决定判有罪了。
法界人士分析,如果声押陈水扁,对于马英九“要打赢反贪腐这一仗”的“双十节”谈话,确实是不错的呼应,但弊案侦办成功的因素不见得是有没有押到人,以侦查实务而论,既已押了许多人,就代表检方已掌握足以起诉的具体事证,否则就是滥行羁押了,因此,如果检方选择不押扁,仍可迳将阿扁起诉,押扁并非唯一选项。
责任编辑:范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