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公布药品审批新规 杜绝“郑筱萸”式腐败
经郑筱萸一案,药品审评在公众的眼中成为一个“暗道”。在近两年的整改后,国家药监局昨日公布了新的审批通道。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已经建立了涵盖药品审评各环节的84项操作规范、64项药品审评技术标准和指导原则,申请人可以通过药品审评中心的网站查询审评过程中的59种状态。”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
四项制度“源头铲腐”
颜江瑛表示,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方面,国家药监局有过极其沉重的教训。该局的相关改革结果表现为“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解决审评、审批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为从源头铲除腐败现象奠定了基础”。
自邵明立2005年6月出任国家药监局局长后,该局就开始实施“三制一化”,即药品审评主审集体负责制、审评人员公示制、审评审批责任追究制和信息化建设。
据介绍,药品审评主审集体负责制统一了审评尺度,意在避免个人自由裁量权过大;借助审评人员公示制,可对违反相关规定办事及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失误的人员追究责任;信息化建设则最大限度地挤压了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同时便于社会监督,实现审评、审批过程的可监控。
“一家企业提交申请资料后,就立即进入信息化系统,这个系统会记录审评的整个流程,包括负责的人、何时开展哪项工作,都有非常清楚的记录,而且这个系统不可修改。”国家药品审评中心主任李国庆昨日对媒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