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务收费怎能如此霸蛮?
每当你走进超市商场的时候,促销员径直把大宗大宗的商品,堆到你的推车上,再把你拉到收款台,告诉你:如果你不要某些商品的话,请你送回货架;否则就请闭上你的眼睛,我将从你的钱包里掏钱。这时你会有什么想法?如果你进入或者路过任何一个社会服务场所,碰上诸如此类的超级“热情”,你会有什么想法?对不起,这不是问读者的,而是问交行、浦发等银行的。
免费短信提醒、异地取款免手续费这些“免费午餐”曾经是银行吸引客户办理银行卡或者存折的“卖点”。如今,这些“免费午餐”不再免费了。交行、浦发等银行近日在网站发布公告,对个人服务项目的免费优惠予以取消或上调服务价格(《扬子晚报》10月3日报道)。请问,交行、浦发的办法银行的经营行为和上面所述的促销员行为有什么两样?
首先要厘清的问题是,银行对信用卡及附卡开通免费短信服务(承诺),是吸引客户来开户办卡的一个卖点,也成了银行在客户来开户时和客户订立的格式合同,客户接受了银行的格式合同来开了户、办了卡;现在银行要单方面变更自己出具并经双方认同的格式合同,这违反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虽然银行通过该行热线电话告知客户,“如果客户不想交纳这个费用,可以通过该行网上银行取消这项服务。”那么如果客户由于特殊原因,近期内没有需要或者没有机会拨打热线电话,怎么得知交行“免费短信服务”已经终止?而且要求客户“通过该行网上银行取消这项服务”,路径太窄,持卡客户未必都会开通该行网上银行,也未必都有条件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