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通报3起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
最近,(辽宁省)沈阳市纪委根据省纪委要求和群众举报,严肃查处了和平区副区级调研员张鹏举等三起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
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张鹏举违规操办女儿婚宴
2008年6月21日,和平区副区级调研员张鹏举为女儿在沈阳新世界花园御豪俱乐部操办婚宴,共计安排5
1桌。参加婚宴的人员除双方亲朋好友外,张鹏举还邀请了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40余人,并收受其礼金31500元。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市委《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已构成“违规操办婚庆事宜”的错误。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鹏举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收受的礼金31500元,上缴市财政。
二、大孤家子镇违规购置公务用车
2008年5月,法库县大孤家子镇党委书记沈金武以自己乘坐车的车况不好为由,未经审批,擅自将该镇2003年1月购置的帕萨特轿车以8.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并于6月初,用旧车转让款及镇政府自有资金,以该镇某工作人员个人名义购置了一辆价格为19.98万元、排气量为1.8升的帕萨特轿车。在去年对全市党政机关违规配置公务用车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并进一步明确了有关纪律之后,大孤家子镇仍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极坏。经法库县委研究决定,给予沈金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镇党委书记职务;对违规购置的车辆由县财政部门收缴;对大孤家子镇党委给予通报批评。